人才培养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专业分流细则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专业分流细则
根据《苏州大学大类招生及其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苏大教[201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威尼斯人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细则》。
一、分流原则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有利于学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二、分流对象及条件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并且2013年在校在籍(境外留学生及2013年5月转专业学生不参加分流)。
三、分流专业及修读名额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在校在籍95名。
分流专业为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这三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名额原则上按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在校在籍学生总数三等分,并可根据分流原则作适当微调(2013年5月转专业学生中,3名转入建筑学专业,3名转入建筑学(室内设计)专业,1名转入城市规划专业;另有2名留学生选择修读建筑学专业)。
四、分流依据
1.学生的志愿:指学生的自身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和今后发展意向。
2.学生的成绩:指学生取得的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指前两学期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的总分。
3.专业的要求:指学院对大类专业中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要求。
五、分流办法
在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的基础上,首先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并根据学生的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挑选,直至选满分流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限定名额;对未能满足第一志愿者,则根据第二、第三志愿及学生的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综合成绩排序再次进行挑选,调整到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六、分流程序
1. 2013年9月6日前将学院拟定的《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细则》报教务部教学运行处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经学校审批后统一网上发布。
3.2013年9月18日~10月9日,按照威尼斯人
《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细则》,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需分别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并按要求在2013年10月9 日13:30之前交回学院。分流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将具体分流结果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22日前报教务部。
4.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将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学院将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七、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相关组织与实施工作。
本分流细则由学院2012级按土建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解释。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