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我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2014年学校将继续设立“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1.全额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主要用于全额资助学生赴世界顶级大学(《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名,以最新排名为准)研修所需学费、生活费和国际差旅费。
2. 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专项资助学生参加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一个月及以上交流项目所需学费、生活费或国际差旅费,额度分为三个等级。
3. 优秀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短期(一个月以内)海外学术交流或游学项目所需相关费用。
二、奖学金人数与额度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的申请人数和学校专项经费批准额度确定2014年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的人数和额度。
三、申请对象
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申请项目(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
五、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 在校期间,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型的奖学金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不同的个性条件:
5. 优秀奖学金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30%,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 全额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5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15%,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同时外语成绩符合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的入学要求;
7. 就读期间自行联系赴国(境)外交流,且按照《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有关规定保留苏州大学学籍者,其录取高校必须位于世界排名前2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以最新排名为准);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业成绩单原件、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各学院(部)对学生进行初审并公示名单5日后汇总至教务部。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及时公布获奖名单。具体日程安排请关注下学期初的正式通知。
七、其它
1. 已经获得过2013年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3)不能申请2014年的全额和专项奖学金,但可以申请2014年优秀奖学金。
2. 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可以申请,名额不占学校指标,费用由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自行承担且解释权归学院。
为扩大学生受益面,学校确定了对于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给予“学校奖励、学院补助、学生承担”的经费支持政策,希望各学院(部)尽快制定配套该奖学金的补助办法。
请各学院(部)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资老师(凌云楼504),电话:67166229,email:zihong@vnsweb.net.
特此通知。
2014年“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