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为每年3月、10月,按照《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大教[2010]9号文件执行。 2013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
一、申请对象
2012年12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二、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内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各专业学位课程可参考本文件(八、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四)自学考试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5分或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自学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分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四、申请时间
五、申请程序
(一)2012年12月毕业的考生可于
(二)提出学位申请的考生,须将下列必备的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审费在申请时间内(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收件人:陈红梅(老师)
邮编:215006 电话:0512-65112336
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邮局以平信、挂号信或EMS邮寄,勿使用社会快递。
注意事项:
1.学位评审费(200元)应与申请材料分开邮寄。学位评审费应单独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送至以上地址,邮局汇款收款人:陈红梅,汇款单留言栏内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专业及手机号,以免同名混淆。
2.学位评审费请勿在邮件中夹寄,以免丢失。
3.邮局汇款无需帐号等信息,具体汇款手续请咨询当地邮局。
4.直接送交申请材料或学位评审费到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考生请注意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办理,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5、因苏州大学自考办业务繁忙,谢绝考生电话查询学位申请材料及费用寄达情况,请考生于
六、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A3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照片与本科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学士学位申请表》可在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站(//cjy.vnsweb.net/detail.aspx?list_id=27)下载;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
3、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在复印件上再加盖单位公章;
4、除了贴在《学士学位申请表》内的照片外再提交与本科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专业,字迹清楚;
5、身份证复印件,号码清晰。
七、学位评审费
学位评审费为2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 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三)经苏州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并被授予学位的考生名单及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将于2013年7月中上旬左右在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站(//cjy.vnsweb.net/detail.aspx?list_id=27)公布。学位证书必须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本部)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十、本文件从发文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相抵处,以本文件为准。
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