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关于苏州大学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苏州大学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独立设置实践课程考试和其它自考课程考试将于近期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入场,并随带铅笔(HB或2B)、橡皮、黑(蓝)色笔参加考试,禁止随身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有存储功能、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
2、为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请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根据考试通知书规定的要求,提前一刻钟到考场,做好迎考准备。
3、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从2012年10月起,所有自学考试(社会自考和助学专业)的违纪和作弊记录在教育部学历查询的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都可以查询,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4、所有考生必须带好三证(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早办理补证手续。
附件1:考场规则
附件2:学生违纪作弊的处分规定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附件1: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迟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论。
2.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 考生必须带好三证(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带齐考试规定的文具用品,考试用品在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确需借用,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书包、书、笔记本、草稿纸等物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远离试桌的地方);禁止使用有储存功能或处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BP机等通信设备,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在考试前须清理课桌内的杂物,并检查考试桌、墙壁等处,如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应在考前向监考教师提出。
6.答题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
7. 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试题印刷有不清楚之处学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教师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中途,考生不得随意进出考场,确因身体原因,须在监考教师同意及陪同下离开考场。
8. 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案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答卷完毕后将试卷、草稿纸交监考教师,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0.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违纪和作弊行为,有违纪和作弊行为者,该门课程及本学期所有参考课程以零分计,同时违纪或作弊记录在教育部学历查询的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都可以查询。
附件2:学生违纪作弊的规定
1. 违纪:
(1)发试卷前未按考场规则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等交到考场指定地点,且不听劝告;
(2)考试时未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4)将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5)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违纪行为等。
2. 作弊: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在考前未向监考教师提出;
(3)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4)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5)私调试卷、拿取他人试卷或草稿;
(6)使用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等有储存功能和处理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手机、BP机等通信设备;
(7)开卷考试借用他人的考试课程材料,上机考试擅自上网;
(8)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他人拿取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9)情节特别恶劣的作弊行为,如请人代考、替考、合伙作弊、偷窃试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