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延长学年申请表 |
延长学年申请表填写说明:
1、填表对象
(1)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若本学期有正在修课的课程、且须参加期末考试的。(若本学期有正在修课的课程、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本人自愿放弃期末考试,可以不填写延长学年申请表)。
(2)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达不到毕业条件的学生。
(3)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达到毕业条件,但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本人还想申请学位的学生。
请毕业班学生注意: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若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先领取毕业证书,则以后永远不可以再回校重新申请学位授予!
请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慎重考虑是否要放弃申请学位,直接毕业!
(若毕业生现在的决定与本学期初填写的毕业申请表有出入,以现在的决定为准!若有毕业生要放弃申请学位,请于6月5日之前至院教务办填写放弃学位声明。)
2、学年度填写为:2013-2014学年度
3、原因及重新学习的课程:
(1)若是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生,请填写“本学期正在修读****课程(填写修读课程的名称、学分、课号),需参加期末考试”。
(2)若是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需重新学习****课程(填写修读课程的名称、学分、课号)。”
(3)若是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但是学位课程等已达到要求,请填写“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需要参加****等级考试。”
4、若是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毕业生所获成绩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则填写的延长学年申请表将作废,毕业生大约在期末考试结束三周后可以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若是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毕业生所获成绩依然达不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则需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至学校教务部学籍管理科(东校区凌云楼404)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根据学校规定视为放弃学籍,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清退!
5、办理延长学年的学生不需办理离校手续,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离校日至期末考试日之间的时间段内,延长学年学生可以凭借学院盖章的延长学年申请表复印件至宿管处办理继续留校住宿的手续,否则必须搬离宿舍。
6、请需办理延长学年的学生于6月7日(星期五)之前将填写好的延长学年申请表交至院教务办(C02-2503),过期未办理,责任由学生自负!若有问题,可于工作时间联系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512-65880197。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教务办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