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实验材料出入库记账及报销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高校教学科研用实验材料必须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为配合学校《关于加强实验材料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大设备[2013]5号)的有效实施,实验材料供应中心拟开发相关仓库(含学校批准的二级仓库)材料管理系统。为进一步强调自行采购实验材料的实物验收,即日起到本学期暑假前对各相关单位自行购置实验材料的出入库记账及报销工作方式进行临时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课题组自行购置的实验材料原始票据需由采购经手人、材料验收人签字,报销凭证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之后,到学校实验材料供应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苏州大学实验材料入库明细表》、《苏州大学实验材料出库明细表》,按照《明细表》要求详细填写入库及出库实验材料信息。
2、相关学院(部)、直属单位和科研机构需指定实验材料实物验收人,或委托课题组在职人员作为实验材料实物验收人。课题组验收人名单请在6月1日前报送实验材料供应中心(发送E-Mail至zhouweifang@vnsweb.net)。课题组自行购置的实验材料必须由指定的验收人进行实物验收。
3、课题组自行购置的实验材料报销程序:(1)原始票据上经手人及验收人签名,报销凭证上项目负责人签名;(2)填写并打印《苏州大学实验材料入库明细表》、《苏州大学实验材料出库明细表》;(3)入库明细表由课题组记账人员签名、材料验收人员实物验收并签名,出库表由课题组记账人员、领用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名,超过5万元的实验材料必须由实验材料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实物验收;(4)入库及出库明细表编辑文件名之后发送至jinxueming@vnsweb.net;(5)相关票据及入库、出库明细表送至实验材料供应中心进行票据及材料入库出库手续审核;(6)实验材料供应中心统一交由财务处审核,完成报销。
为强化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请各二级单位督促相关课题组遴选责任心强的在职人员统一对科研使用实验材料进行实物验收工作,同时制定相关实验材料采购及管理的责任制。实验材料管理系统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之后,本中心将联合学校财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定《关于加强实验材料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