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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字【2014】61号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学会决定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学会2014(2号)现将我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均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二、奖项设置 “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教育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详见《评奖办法》(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光盘两套。《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光盘需注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3)电邮材料。《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学院_姓名;附件1文章_**学院_姓名;附件2鉴定书_**学院_姓名)。 书面材料和光盘,应于9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邮材料,应于9月2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t_xuxiaoming@vnsweb.net。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评审与展示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学校限额予以推荐报送学会,并在学校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 五、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育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材料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研究生院提出。 电 话:65112257 邮 箱:t_xuxiaoming@vnsweb.net
附件: 附件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 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 附件4: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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