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④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⑤个人陈述、⑥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⑤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⑥个人陈述、⑦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总分:40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面试,满分250分,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两部分组成。
复试成绩(40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四、实行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和招生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对学科、研究方向的认识,实行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五、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审核备案。经教育部批准,并完备所需手续者,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成绩低于24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
1、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4日8:30-16:00。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C02-2516。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5年3月25日8:30-11:30。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C02-2516。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2015年3月25日13:30:30-16:30。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C02-2516。
4、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面试第一小组
专业:风景园林学(工)、建筑与园林设计、城乡规划与环境设计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时间:2015年3月26日8:00-16:30。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C02-2515。
(2)综合面试第一小组
专业:风景园林学(农)
时间:2015年3月26日8:00-16:30。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C02-2515。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